俗语与法律
1、古语有云:父债子偿,夫债妻还。
这句古语并不完全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首先,继承人即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父母债务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其次,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只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以及夫妻共同签字认可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此句古语依然要分情况看待,比如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债务就不受法律的保护,甚至以“(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此三种方法催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国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为见义勇为人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与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4、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即使这句俗语说的很有道理,男女婚嫁也要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即:在自愿的基础上满足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并且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刑法还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这一罪名,用以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
5、他还是个孩子......
这句话不知坑害了多少孩子以及被孩子打扰到的人。根据我国的现实基本国情以及日渐丰富的国民物质精神生活,我国法律将负刑事责任的最小年龄已降至12周岁。
6、养不教,父之过
对于孩子的生活、教育以及行为,父母均有教育、保护的责任。即不仅要保证孩子拥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和受教育权利,也要对孩子的不文明行为予以制止和教育。这是我国法律予以明确规定的。